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出借银行卡就能赚钱,心动?“刑动”!

时间:2022-06-08 10:30:12

  近日

  花山法院审结一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2年1月,被告人杜某听其朋友被告人叶某说把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于转账跑分可以赚钱。看见有利可图,当月30日,被告人杜某被叶某带至某酒店,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交给他人进行转账跑分。经统计,该张银行卡转出资金流水共计60万余元,其中涉及诈骗案件3起,涉案资金21万余元。两被告人因此拿到报酬2000元,各分得1000元。

  花山法院审理认为

  两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1张银行卡供他人使用,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金额共计60万余元,其中涉及诈骗案件3起,涉案金额共计21万余元,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根据其相关情节,判处被告人杜某和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帮信行为已成为电信诈骗的一大帮凶,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银行卡、手机卡属于个人所有,严禁出租、出借、卖予他人。广大群众切勿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切勿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切勿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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