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21-08-11 05:30:12
【案情概要】
2016年12月21日8时左右,于某(被害人,男,殁年69岁)到被告人孙某家收取电线改造费用,二人发生争执,孙某随手拎起家中铁锤,连续击打于某的头部、胸部,致于某倒地并当场死亡。经鉴定,于某系因头面部、前胸部被钝性物体打击,造成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左肺破裂、左肺动脉破裂,终因小脑扁桃体疝及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案后,孙某拨打电话给其父亲孙父,让孙父陪同自己去公安机关投案,孙父到达现场后,拨打110报警。当日9时许,公安机关将在案发现场等待的被告人孙某抓获。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系被害人于某之妻,其因孙某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直接物质损失为丧葬费人民币28574元。关于辩护人所提“孙某案发前存在精神障碍”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但经鉴定,孙某案发时为完全责任能力。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孙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8574元。
【案件警示】
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处世让一步为高、待人宽一分是福”。凡事发生,寻求理性解决途径才是正道,动辄用拳头“说话”,只会造成不良后果。
本案仅因收取电线改造费用这样一件小事就能引发命案,值得人们反思。一把铁锤终结了两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从此,受害人于某与家人阴阳两隔;孙某也因一时冲动,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琐事致命案警示我们“和为贵”。人和人之间如果按照礼来处理事情,各种关系就能够恰到好处,就能够调解适当,使彼此都能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如果我们遇到矛盾和纠纷,能互相理解,包容他人,不但能息事宁人,还能提升自身修养,甚至能够化“敌”为友,那样,自己更快乐,社会也会更和谐。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