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21-08-11 05:30:09
这么做的结果
当然是把自己
送进监狱
最终得不偿失!
2021年7月26日
天河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
对全市首宗袭警罪案件进行宣判
被告人张某艳在民警执行职务期间,对民警实施撕咬、踢打等行为。天河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艳有期徒刑7个月。
案情回顾
女子情绪失控,对出警民警拳打脚踢
2021年3月2日零时,被告人张某艳与同居男友王某平因感情问题发生激烈冲突,后报警称在住处与丈夫打架。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萝岗派出所民警余某东、辅警王某福接警后,身穿制服并佩戴执法记录仪到现场处置。
处警期间,被告人张某艳情绪失控,捡拾酒瓶准备砸王某平,但被余某东、王某福拉住制止。被制止后的张某艳怒气未消,意图咬余某东未果后,不停手抓、脚踹余某东和王某福,并打落执法记录仪。
增援警察到场后,将被告人张某艳制服,并带回公安机关处理。
意气用事不可取,袭警行为必严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
张某艳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性质、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判处张某艳有期徒刑7个月。
法官提醒
近年来,公安工作面临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执法环境日益复杂,公安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受暴力袭击等不法侵害时有发生,特别是派出所和交通警察等身处执勤执法第一线的警种,在执法执勤、处置群体性事件、盘查嫌疑人过程中,最容易遭受侵害。
实践中妨碍公安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有的行为人从口头挑衅、谩骂、侮辱演变为直接使用棍棒、凶器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袭击警察,对警察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严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责。
为保障民警人身安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正式入刑。
无论是一时意气用事
还是有意为之
请尊重正当执法的人民警察
主动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履职
不让我们的“守护神”流血又流泪!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