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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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0 11:42:38
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部门,对“老虎”网络直播平台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一案进行了深入调查。目前,已有12名涉案人员被抓获,其中包括通过网络直播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黄鳝门”女主播。
前段时间“黄鳝女主播”这个关键词在网上忽然爆火,很多吃瓜群众还不知道黄鳝是个什么梗,事情的真相是这个样子的——国内某直播平台女主播,为了直播人气竟然直播与黄鳝做不可思议的事。
现在黄鳝已经取代皮皮虾成为新一代网红和表情包,让我们以后还怎么直视黄鳝啊!
据了解,该案系腾讯、阿里巴巴公司接网民举报后向“扫黄打非”部门提供线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被抓的女主播在国内并非首例!
早在去年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联合治安巡警支队、南山分局根据深圳市某直播平台举报线索,在南山区一出租屋内抓获涉嫌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淫秽表演)的嫌疑人龙某梅(女),现场查获涉嫌用于网络直播的器材IPAD1 部、iPhone6 手机 1 部,情趣内衣一批。龙某梅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刑事拘留。
直播淫秽表演的女主播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363条规定,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者,即凡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视频浏览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只是单纯的个人下载、浏览和个人收藏学习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将视频转发到微信群或者网上的话,轻则违法,重则涉嫌犯罪。
淫秽视频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对淫秽视频进行传播,情节轻微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话,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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