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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伏案办公导致腰椎间盘突出,算工伤吗

时间:2024-12-09 21:51:27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长时间伏案办公导致腰椎间盘突出,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久坐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不在职业病范围内。因此,长时间久坐、伏案办公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不能认定为工伤。

  判断职业病的四个要素:

  第一、患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雇佣关系,且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的用人单位。

  第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第三、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

  第四、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疾病,且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律师补充: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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