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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福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时间:2019-11-10 11:13:41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都是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近日,人社部又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企业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很可能会被划入“黑名单”,从此做生意处处受阻。


哪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会被列入“黑名单”?

第一,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第二,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

第三,针对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办法》也明确表示,将把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会面临哪些惩罚?

《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会在“黑名单”里待多长时间?

《办法》第九条规定:

拖欠工资“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已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再次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再次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为2年。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地方各级人社行政部门都将建立这份“黑名单”,并制定“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农民工朋友们要对这份“黑名单”管理办法多做了解,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工作的时候要善于甄别分包、转包的企业和个人,对于没有资质的企业一定要警惕。

同时《办法》第十四条提出,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也就是说实施的时候各地在细微地方可能会有稍许不同,农民工要注意一下当地政策哦。

 

以下附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供各位阅读以更好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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