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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载客期间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时间:2019-11-06 20:51:40

顺风车成为很多有车族挣取外快的一种方式,因为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路线选择对应的乘客,既不耽误自己的时间,也可以挣取一定的费用。但车主如果在顺风车载客期间出了交通事故,往往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今天就是想向大家介绍一下,在保险公司拒赔的时候,车主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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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对于大多数私家车来说,应该都只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一般是是因为保险的免责条款中包含“被保险机动车改变使用性质,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改变使用性质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况。


保险公司认为车主在驾驶顺风车期间,涉案车辆实际用于运营,车辆使用性质发生了改变,违反了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故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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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顺风车与网约车


在谈到顺风车的时候,大多数人会认为他就是网约车的一种,和我们平时会遇到的快车、专车等是一样的,但其实顺风车与网约车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也是对抗保险公司拒赔的关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网约出租车应办理相关营运证照后才能投入运营,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营车辆;但顺风车不同,他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是自愿的、不以盈利为目的,而非运营行为。在认定载客行为是顺风车还是网约车时,要考虑到接单次数、路线终点与其居住区域相近、收取费用等因素。


若是在上下班途中,接取目的地相近的乘客,送达后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一般低于出租车或是其他网约车,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是顺风车,也就是非运营行为,在此期间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能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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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顺风车的管理当由城市人民政府依法进行。


目前,北京市已经出台出台了《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规定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驾驶员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出行作为驾驶员、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各方自愿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相关责任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


可知,对于顺风车而言,其并未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只不过基于免费互助或分摊成本的需要搭乘了其他同路人;此外,合乘行为是以车主正常出行路线和常规使用车辆为基础,并不会因此而导致被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作为拒赔的理由,车主可据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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