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时间:2022-08-21 05:30:25

  车祸是经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的,我们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为了避免麻烦而将事故私了,但是,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私了”后,仍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私下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影响当事人报保险要求理赔,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投保凭证等。

  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另外,保险法明确,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部分被保险人缺乏相关法律意识,误认为发生交通事故达成和解并获取了肇事者的车损赔偿后,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部理赔。保险人代为求偿权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赔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付而获取过分收益。事故发生后,若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免除肇事者其他责任,则丧失请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在不知和解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理赔,属于不当得利,被保险人应予返还。

  律师补充:

  《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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