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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连环杀人案罪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9-11-04 10:00:48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今天上午,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被告高永成先后在甘肃省白银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犯有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侮辱尸体罪,共造成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 此案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巨大,公众高度关注。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18日至19日就本案举行了闭门听证会。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认真审查和研究了事实证据和法律在整个案件中的适用。 2018年3月30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处被告高永成抢劫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监禁和没收所有个人财产。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的;犯强奸罪,判处10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3年;他因侮辱尸体被判处三年监禁,决定执行死刑,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法定期限内不得上诉或抗议


   经审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决,并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对被告进行了讯问,并于最近裁定应批准高永成的死刑。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送达高永成,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令,于2019年1月3日上午对高永成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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