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12岁弑母少年法律管不了?这项制度来了!

时间:2019-11-03 15:15:03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规划》12日向社会公布,设定了6个领域46项改革任务。 其中,少年检察工作的新蓝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熊海子”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之前犯了重罪,该怎么办?

  如何给受伤的未成年受害者更多的保护?

  你想公布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者的信息吗?

  法律系统副总裁如何真正发挥作用?

  最高法院在其“改革计划”中逐一做出回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探索建立对少年犯的批判教育、家庭教育、分级处理和保护惩罚制度。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首次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议的一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案件。被告最终被减刑为无期徒刑。年底的体制改革和最高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官办公室,都发出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高度重视的强烈信号。 这一次,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被列为最高检察院五年改革计划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

   最高检察院专职委员万春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缓刑和救助,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批判教育、家庭教育、分级待遇和保护惩罚制度。实施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查询援助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和就业查询系统。 "

   这些体制机制一经提出,就立即引起了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去年12月,在湖南一名12岁男孩的母亲被谋杀后,从他因不满14岁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警方最初释放,到他被父母带回到拘留所,最后通过各种协调被送到长沙的一所教育机构,社会关注度持续上升。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探索建立青少年罪犯批判教育、家庭教育、分级治疗和保护惩罚制度。

   上海市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会副秘书长田夏香分析说:我国现行刑法主要适用于14岁以上的人犯罪。如果14岁以下的儿童犯罪怎么办?目前,我国的司法机关只能进行简单的批评和教育,然后只能放手。这就要求我国探索自己的保护和惩罚制度。例如,针对不同年龄的儿童,针对不同年龄的儿童犯下不同的行为错误,实施不同的保护和处罚措施,探索建立一种除处罚外的立体、相对完善、分开的未成年人待遇措施。出发点和立场主要是保护儿童,而不是惩罚犯罪的儿童。

   北京师范大学的宋应晖教授对少年犯分级干预体系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对分级进行了多维度的界定。 首先,适用对象分为两类: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12岁以上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宋应晖说,一个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没有到青春期,非常依赖他的家人和成年亲属。因此,原则上,主要的方法是不脱离家庭,即采取福利模式。 但是,如果家庭监护真的存在很大问题,也可以考虑由相关机构对其进行一些纪律教育。

   对于不离家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说,能否改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其有效矫治的关键。2017年,成都试点“义务育儿教育”强制未成年人的父母接受专业教育和指导。 警察告诫那些第一次没有通知的父母。如果他多次不露面,将依法受到警告或拘留不到5天。后果严重或涉嫌犯罪的人将被归档。 田夏香的分析:众所周知,孩子的犯罪与其家庭教育中的一个大问题有关。事实上,最高考试是这个问题的关键,也就是说,父母需要接受育儿教育。

   未成年人的犯罪和错误行为,从轻到重,分别是不良行为、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原则上,应根据行为性质和心理行为严重程度的评估结果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

   宋应晖的分析:例如,有学校帮助和教导训诫,社会工作者跟进,警察训诫,转到专门学校,等等。 将来,如果法律完善,法官也可以颁布戒律,比如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晚上宵禁,允许他学习特定课程,参加教育和矫正活动,以及放弃戒毒治疗等。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依法判处刑罚。

   专家认为,对违法未成年人的分级干预制度将与现有的处罚制度相衔接,以解决未达到责任年龄且犯有严重有害行为的未成年人无法管理、无法教育和纠正的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荀彧认为,该制度总结了检察机关多年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经验和实践探索,极具针对性和创新性。

   近年来,慈溪、浙江、闵行、上海、淮安、江苏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性虐待信息公开制度。最高级别检察机关的五年改革计划提议建立和完善一个针对未成年人性虐待的信息库和就业查询系统。

   对此,女童保护基金主任兼凤凰网总编辑孙雪梅表示:“看到最高法院的五年计划非常令人欣慰。” 犯有多种罪行的性犯罪者的比例相对较高,即使他们受到刑事处罚,他们出狱后也可能犯下另一种罪行。因此,建立一定的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在职查询系统是对儿童的良好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建议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查询和救助机制。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主任童立华表示:“如何更好地保护犯罪受害者,是青少年检察工作今后应该加强的内容。” 本工作计划中也提到了这些内容。应该说,社会充满了期望。

   该计划还呼吁将促进学校法治的活动制度化,并进一步促进检察官副院长和未成年人法律教育基地的建设。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促进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融合 童丽华说,任何国家的少年司法制度都不仅仅是由司法机关自己来做的,而且是一个非常科学的方向,因为最高法院的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检察机关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