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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时间:2025-04-19 12:01:28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两种重要的合同形式。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经协商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网友咨询:

  最近入职一家公司,HR说已经和工会签了集体合同,所以不用再和我签劳动合同了。这样合法吗?集体合同真的能代替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以已签订集体合同为由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集体劳动合同不可以代替普通劳动合同,两者根本不等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存在不能免除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2、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

  3、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和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对单个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

  4、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律师补充: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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