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办了离职,还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吗?

时间:2021-11-06 05:30:14

  【司法观点

  公司主张员工在离职时已放弃追究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现又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不应得到支持。但公司对其主张的事实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的放弃而免除,故公司应支付员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基本案情】

  X公司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的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1]276号仲裁裁决。

  【裁判要点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仅对基于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而审查其法律适用有无错误以及审查仲裁裁决是否存在无管辖权、违反程序、证据伪造、隐瞒证据以及仲裁员是否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情形。

  本案中,X公司主张韩某在离职时已放弃追究X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现又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不应得到支持。但X公司对其主张的事实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的放弃而免除,故本院对X公司该主张不予采信。

  X公司还主张韩某的《员工入职表》有韩某的入职时间、岗位及劳动报酬,已基本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但该《员工入职表》并未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故本院对X公司该主张亦不予采信。X公司确存在未与韩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委裁决X公司支付韩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适用法律正确。

  【案例索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特1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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