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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又主动投案的,是否构成自首

时间:2025-05-05 12:01:23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网友咨询:

  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又主动投案的,是否构成自首?

  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又主动投案的行为,通常不被认定为自首‌。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首需要同时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后再次投案,虽然表现了悔罪态度,但由于其脱逃行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破坏了诉讼秩序,因此一般不被认定为自首‌。对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的人等特殊群体,司法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行为的处理更为谨慎。

  取保候审期间的脱逃行为可能面临三种法律后果:1)作为违反取保候审义务的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可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2)如果脱逃行为本身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可能单独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脱逃罪;3)在量刑时作为从重处罚情节考虑。

  律师补充: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我国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不仅自己可以得到从宽处理,同时也为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有利的条件。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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