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因家暴起诉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会判离吗

时间:2024-08-14 10:30:13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网友咨询:

  因家暴起诉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会判离吗?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家庭暴力情形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因家暴起诉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

  律师补充:

  家庭暴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回执、出警记录、报警笔录、询问笔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行政处罚决定书、调解协议、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检查报告、验伤报告、照片、证人证言、保证书、短信、电话录音等。收集以上需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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