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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中,如何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时间:2025-05-03 12:01:18

  玩忽职守罪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职务犯罪罪名,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玩忽职守罪中,如何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律师解答:

  认定玩忽职守罪,需着重考虑行为主体是否属于具有特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严重不负责任"作为玩忽职守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其认定标准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从法理角度看,"严重不负责任"包含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职责却故意或重大过失地不履行;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履行,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其中包括擅离职守的行为;不正确履行,是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职责规定,马虎草率、粗心大意。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工作差错都会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遵循"谦抑性原则",只有那些明显违背职业操守、严重背离职责要求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的工作失误或效率问题通常通过行政问责或纪律处分解决。

  律师补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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