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公司“赠股”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时间:2019-11-09 21: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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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很多企业会考虑用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人才,这其中就包括向为公司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赠股”,那么一旦公司做出“赠股”行为之后,受赠的员工去世的,“赠股”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呢?

  李飞自某公司创业初期就陪着创始人一起打拼,公司上了轨道后,创始人“论功行赏”,与李飞等十名为公司做出巨大贡献的员工签署《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公司分别向李飞等人每个人赠股10万元,李飞等人可根据赠股参加分红,但不享有其他权利。此后,某公司每年均以增股分红名义向李飞账户内汇入款项。

  两年后,李飞突发意外去世,李飞的妻子和儿子主张继承“赠股”。“赠股”能够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在庭审中向某公司调取了《协议书》并对具体内容作了细致调查,最终认定: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及《协议书》内容,公司内部赠股只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机制,考虑李飞的贡献和职务而安排的赠股,不在注册资本之内,与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股权有所不同,归属情况法院无法直接确认。

  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根据《协议书》约定,李飞只享有赠股的分红权,并非完整的股权,不属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一般意义上的股权。本质上,该赠股这是公司与员工之间对分红的特别约定。既然双方约定赠股权利,公司也按照约定履行了支付分红的义务,该“赠股”在李飞去世后产生的收益应作为李飞的遗产,由继承人按比例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民一庭经研究认为:在审理有关赠股继承的案件时,当出现公司赠股时约定了受赠人只参与分红,不享有其他权利时,该赠股本质上就是公司收益分红权,不能按一般股权继承方式处理,只需依法将收益分红权在继承人之间分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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