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物业费减免的六种情况

时间:2021-03-29 05:30:40

  司法实践中,一般只有物业公司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履行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

  1、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的情况:

  (1) 物业公司要求交纳的费用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范围之内的;

  (2)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或少交,但要有证据证明(如:小区卫生脏乱差的视频或照片、物业公司拒绝服务的录音录像等);

  (3) 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可以拒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费;

  (4)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

  (5) 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

  (6) 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的。

  2.没有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的后果:

  (1)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催交期限届满后仍不交纳的,物业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此类诉讼的后果往往是业主方败诉,因此不提倡你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对抗物业公司。

  (2) 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的,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是要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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