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时间:2019-11-24 12:40:16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孩子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一直是离婚双方争议、争执的焦点。有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也有积极放弃孩子抚养权的。那么,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到底如何分配?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法律规定呢?海华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抚养、赡养关系。正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或母均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这种义务在父母离婚时也就变成了抚养权利。因为父母离婚后分开生活,子女就面临和谁生活的选择或者被迫选择。如果父母协议离婚,便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归某一方抚养,但协议的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协商难以达成一致,那就面临诉讼离婚的问题。诉讼离婚中的孩子抚养权就需要法院经过慎重判决来分配,以有利于孩子以后的生活、成长和教育为指导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怎么理解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虽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母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孩子抚养权,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应当充分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是海华律师为你整理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的法律规定,仅供参考。如需咨询,可点击文章下方了解更多。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在成立之初,事务所即确立了专业、开放、民主、包容的发展思路。近年来,事务所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目前,事务所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近20家办公室,专业律师人数超过600人。济南办公室自建所伊始,事务所就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通过广泛吸纳人才,组成精英律师团队。其中既有从事过多年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资深律师,也有一大批接受过系统教育,通过实践锻炼出来的优秀中青年律师。除传统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业务之外,现已将业务领域逐步扩展至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新三板、房地产、外经贸及执行代理等广泛的非诉讼代理领域。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