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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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4 12:39:19
结婚之后劳燕分飞的,不再少数,一个家庭的破碎,对孩子的伤害无疑是最大的。原本相亲相爱的父母亲在离婚之后形同陌路,仿佛只有孩子才是他们共同的联系。但是,有些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不管孩子的死活,只顾自己享乐,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支付孩子抚养费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在父母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算呢?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支付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没有跟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应该分情况计算。
情况一:有固定收入的。诶抚养费数额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情况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情况一确定。
情况三:子女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有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抚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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