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夫妻常年吵架,丈夫立遗嘱不将财产分给对方,遗嘱有效吗?

时间:2022-12-27 05:30:02

刘大爷与老伴黄老太经常吵架,时常与黄老太提出离婚,但是两个子女不愿意父母离婚,一直劝和。刘大爷与黄老太的住所为刘大爷婚前个人财产,二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刘大爷的退休金。刘大爷想立遗嘱,去世后将房产和自己的财产留给两个子女。

刘大爷里的遗嘱有效吗?

刘大爷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首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案中,黄老太已经年迈,目前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留下一份遗产给黄老太。

其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所以刘大爷立遗嘱必须要留一份给黄老太。

一份有效的遗嘱应当是怎么样?

有效的遗嘱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对于欠缺形式要件的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若遗嘱形式有所欠缺,但是是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能够证实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有效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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