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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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4 05:30:05
近日,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推动会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决定,在武汉市发放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用以解决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再婚登记及不动产变更登记时的隐私保护问题。
离婚证明书是什么?
离婚证明书不同于离婚证,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由人民法院颁发。它与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也不同,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和离婚裁判文书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记载当事人感情纠葛和诉讼争议经过,不记载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情况,最大程度保护诉讼当事人个人隐私。因此,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的出台将更便捷,最大程度惠及有需求的市民。
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夫妻人身关系方面。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2、子女抚养关系方面。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3、财产关系方面。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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