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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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7 12:01:13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网友咨询:
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学美容科室签订的美容服务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无效。
医疗美容系国家行政许可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学美容科室签订的美容服务合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补充:
医生是专业性和风险性很强的职业,需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根据医疗美容项目的技术难度、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程度,对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准入管理,《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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