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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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2 11:00:12
1 。合同正式签署后口头变更有效吗?
A: 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变更。主合同约定变更为书面形式的,变更补充协议应当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没有明确的变更形式协议,口头变更也是有效的。
2 。合同上加盖什么印章才有效?
答:合同盖章反映了双方的意图。通常,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可以使用公司印章或合同印章。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可以使用公章。如果合同是用财务印章等其他领域的专用印章订立的,那么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客观地反映被密封方的真实意思就很容易产生争议。
3 ,只有法定代表人未加盖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
答: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有效。不要求签名必须附有印章。例如,没有企业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原则上也是有效的。然而,效力存在缺陷,容易导致更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订立合同的,如果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很容易认为相关的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企业行为。
4 ,填写合同各方栏时应注意什么?
答:合同的一方是自然人。请尽可能说明您的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法人的,应当写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订合同时,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一栏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免合同对方不清楚。
5 ,只有书面合同有效吗?
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 ,合同的变更部分有效吗?
答:如果单方面变更合同以变更原协议,变更部分无效,原协议保持不变。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修改本合同,必须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本合同或修改或补充原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并在修改地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指纹);如果只有口头承诺,但对合同没有任何修改,或在任何有变更的地方没有印章(手印),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的原始内容应保持有效。
7 ,什么是格式术语?标准条款有什么风险?
格式条款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事先拟定的供重复使用的条款,未经双方协商。在实际的合同关系中有许多正式的条款,如卖方的销售合同和出租方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是以标准条款订立的,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标准条款,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将免除其责任,另一方的责任将增加,另一方的主要权利将被排除,该条款将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标准条款的优势,使条款极不公平,从而妨碍对方保护自己的权益,很容易被视为无效条款。
8 ,合同的印刷部分与手写部分相冲突,以哪一部分为准?
答:如果打印部分是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如果手写部分与打印格式条款冲突,以手写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能更好地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
9 。在签署合同之前有一个口头协议。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信任,合同条款没有仔细校对。合同声明与口头协议不一致,导致被欺骗。你如何保护你的权利?
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的真实意图是口头协议而不是非正式合同,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改相应的合同条款。
10 ,哪种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 ,折扣条款有效吗?
答: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在销售货物或服务时支付的价格中返还给买方或买方代理人的款项。没有合法的回扣,接受回扣也是非法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在经济交往中的地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手续费的,归个人所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刑法》第385条第2款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经济交往中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或服务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2 。只要合同签署,它就有效吗?
答:如果双方以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将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大多数合同在订立时即生效,但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效前应履行批准和登记程序,则应根据规定生效,如抵押合同的登记。此外,如果双方已就合同生效的条件达成一致,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才会生效。
13 、合同订立和合同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将生效。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然而,合同是否生效必须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订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14 ,合同另一方提议合同人员未经公司授权,属于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他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它涉及民法中的表面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果被公司解聘的部门经理持有公司签订的合同专用章,公司应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15 、无效合同和取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答: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如果合同的一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将不受影响。
16 ,我在收货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①收款或收货后开具收据;(二)说明收到款项的情况、收到货物的确切名称和其他基本信息;(3)指明收到的钱或货物的来源,如“收到××公司的付款”;(4)指明收到的货币或货物的用途,如“收到第一笔期货货币”。
17 ,首先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甲:双方按履行顺序对对方负责。需要先履行的一方有义务先履行。如果第一履约方未能履约,第二履约方有权拒绝其履约请求。如果第一履约方执行的内容不符合协议,第二履约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约要求。
18 。合同签订后,另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将更换。你能声称终止合同吗?
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因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包人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19 。合同中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让他人代表其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中有义务的一方要求他人代表其履行义务,这是一种债务转移行为。这种代表其履行义务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但必须得到债权人,即合同的另一方的批准。
20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什么?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内不行使权利的制度。期限届满,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21 ,合同中应如何规定争议解决条款?
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还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和与纠纷实际相关的其他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2 ,是违约的合同责任还是合同损失的合同赔偿?
答: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23 ,如果损失是由违约造成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造成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的灭失、减少和毁损。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造成的损害而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并赔偿约定的间接损失。
24 ,产品销售合同中应如何确定质量标准?
答:如果双方有协议,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正常标准或者特定标准执行。
25 。贷款合同规定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如不归还,抵押财产归贷款人所有。效果如何?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常见的抵押条款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不转移被抵押货物的占有,而质押是指将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动产作为债权的保证。法律规定,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是与抵押人协商,从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中获得补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明确规定,合同不得规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清偿时,质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质权人。房地产或者车辆抵押,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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