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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追索欠薪应当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时间:2024-05-10 05:30:03

  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网友咨询:

  劳动者追索欠薪应当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解答: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2、劳动者的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明出勤情况的证据;

  3、工资标准的证明;

  4、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5、加班情况及工资标准的证明;

  6、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律师补充: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纠纷原则上应仲裁前置,即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后再向法院起诉。如果未经劳动仲裁处理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也有例外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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