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好意同乘中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时间:2022-03-04 05:30:11

  把车借给他人

  或让他人搭乘顺风车

  都是手留余香的好事

  但您是否想过,稍不留意

  这举动也可能惹祸上身?

  今天为您解读民法典中

  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有风险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朋友要搭车的情况。假如搭车途中发生事故给搭乘人造成损害,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分两种情况。

  01

  搭乘人免费搭乘,车主在有违章等过错情形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02

  搭乘人付费搭乘,视为车主有营业目的,应对搭乘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将车借给他人后发生交通事故,除驾驶人承担责任外,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1176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开车门撞伤路人 责任谁担?

  一、发生事故时,车主应尽到及时救助的义务。

  二、因车主处于驾驶位,有观察四周的便利条件,应对搭乘人尽到提醒义务。若车主没有提醒,也应对搭乘人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大家以后要多加学习《民法典》,只有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才能更好地在日常生活中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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