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刑事程序包括调查、审查和起诉、审判等阶段。 至于每个阶段的时间,法律都有规定,包括拘留前的时限、拘留时限、调查时限、审查时限、起诉时限和审判时限。 现在让我们详细讨论一下每个截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必须对决定逮捕的人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对批准逮捕的人进行讯问。 当发现逮捕不适当时,必须立即释放,并签发释放证书。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被讯问人自被带到公安机关之日起,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保存讯问记录。 经批准继续询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家庭成员或者其所在单位 对不同意进一步讯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讯问人。
1.公安机关拘留期限:一般为10天,特殊情况下为14天,最长不超过30天。 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对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检察院最长拘留期限为14天。 实际上,大多数嫌疑人被拘留37天。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主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最长14天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对各地、多次或集体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刑诉法》第167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调查拘留期限:一般为2个月,可延长1-5个月;无法计算特殊情况
刑事程序法规定的调查和拘留期限不包括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拘留或逮捕前被拘留审问的时间。 根据法律,侦查机关应当在侦查羁押期内终止侦查,侦查羁押期是案件在公安机关的最长期限。 调查拘留期可分为四类:一般拘留期、延长拘留期、不计算拘留期和重新计算拘留期。 (1)延期1个月:(复杂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时不能立案侦查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3) 延长4个月:(四类案件且可能判处十年以上)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延长期限届满,侦查仍不能完成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特殊原因,特别重要、复杂、不宜长期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1)如果没有提到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不明,身份确定前的拘留期,即身份确定后的拘留期,不予计算。 (一)公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两次,最长2个月 (2) 审查起诉阶段的自行补充侦查:两次最长2个月。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可以将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调查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 补充调查限于两次 补充侦查完成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庭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庭审的,可以延期审理:
(a)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获取新的重要证据、重新鉴定或进行研讯;
(二)检察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调查的,并提出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检察院对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延期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在正常情况下,审查和起诉阶段审查案件的最长时限为6.5个月。 但是,如果管辖权发生变更或者报案,是否有“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6.5个月的审查期限?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议事规则》第271条,管辖变更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总数不得超过两次。“因此,管辖权变更(包括报告)后,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最多不得超过两次,因此,管辖权变更(包括报告)的案件最长时限为1.5+6.5=8个月。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对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并承认符合快速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处罚,应在10天内作出决定。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以延长至15天。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变更管辖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两个月内作出判决,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以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结上诉或者抗诉案件。 可以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提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完成案件的再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打一场刑事官司需要多长时间”,这似乎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准确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据估计,a 刑事案件的处理时间往往比民事案件复杂得多。即使在实践中,拘留期也超过了判刑期。这种情况至少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缺乏人权保护制度;二是审前拘留制度的合理性 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明确回答“立案需要多长时间刑事”的问题,我国的人权保护和法治程度肯定会取得很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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