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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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31 17:31:39
监外执行是指因法律中规定的特定情况,为罪犯在监外执行刑罚而暂时改变刑罚执行地点和方式的刑罚执行制度。
缓刑,刑法中止执行的全称,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先被定罪,暂不执行处罚的罪犯 缓刑是特定侦查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内对罪犯进行检查,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特定处罚的制度。
缓刑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缓刑和监狱外处决有四个区别: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不如监外执行适用。
2.监狱外的处决受到妨碍拘留执行的法律条件的限制,即患有严重疾病并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等的妇女。 缓刑的条件是它不再危害社会。
3.监外执行是一种替代的执行方法,只有在判决得到确认后才适用。它既可以在判决公告期间适用,也可以在刑罚执行期间适用,并且没有测试期。 另一方面,缓刑是一种不执行原判决的有条件制度,可以在宣判的同时宣布。
4.一旦适用于在监狱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就可以从监狱获得执行。区别只是执行地点不同。 只有在试验期内发现犯有新的罪行或被发现犯有不作为罪,或违反法律、法律法规或相关条例时,才能撤销缓刑并投入监狱执行刑罚。否则,原判决将不会执行。
监外执行机关
对暂时出狱的罪犯,应当进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原单位应当协助监管。执行机关应当严格管理和监督罪犯暂时出狱。
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通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对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
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和改造,遵守有关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人民法院依法交付执行。
罪犯在执行过程中被临时判处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收监。 罪犯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服刑期满的,由原监狱和其他执行机构办理释放手续。
罪犯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符合条件,他可以申请在监外执行,因此在监外执行期间,他暂时不能服刑。
从这个角度来看,缓刑和缓刑实际上是非常相似的,但是经过总结,我们发现暂时缓刑和缓刑仍然有四个区别。
特别重要的是要注意,一旦监狱外的处决条件消失,罪犯应该立即被投入监狱。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罪或者发现新的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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