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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时间:2025-04-10 12:01:20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网友咨询: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单位犯罪行为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拥有一定财产或者经费、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单位犯罪必须是谋取非法利益,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谋取的利益,而且还必须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律师补充: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二)诉讼代表人系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十条 【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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