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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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9 10:30:14
刘好在KTV结交了两个新朋友。散场后因两个新朋友没有开车,刘好便自告奋勇提出要送他们回家。但没想到刚把朋友送回家就被人追尾。因刘好系酒驾不敢报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刘好给对方2.5万元私了。事后刘好经朋友提醒,意识到自己被敲诈了,遂选择报警。经过侦查,警察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阿龙抓获,随后又抓获了两个同伙小黄和小橙。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阿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以报警相要挟方式,迫使被害人刘好产生恐惧心理,不得不同意私了,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小黄、小橙与阿龙一起预谋敲诈酒驾司机,为阿龙提供信息、故意把被害人指引到埋伏路段,属于帮助犯,同样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三名犯罪嫌疑人具有坦白情节,且已退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三人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酒驾是违法行为,醉驾是犯罪行为,各位司机请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发生交通事故后,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如果自己饮酒后驾驶,要及时悬崖勒马,尽早自首,认罪认罚,争取从轻处理,才是唯一正确出路,切莫相信花钱可以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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