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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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6 10:30:16
今年5月,赵某为筹钱上网玩,戴口罩潜入一居民家中,但未窃得财物。1个月后他又尾随王女士至房屋单元楼梯间,后用手勒住她的脖子。王女士挣脱后因担心被伤害,给赵某转账500元后脱身。最终赵某因抢劫、盗窃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
赵某才抢了五百元,为何被认定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此案中的赵某,虽然抢劫所得的赃款数额不大,但他毕竟是实施了抢劫行为了,所以法院认定其构成抢劫罪。至于其盗窃行为,由于其是入室盗窃,所以即便没有窃得财物也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这是因为《刑法》明确规定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盗窃罪定罪处罚。所以最终法院认定其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
为何抢劫罪这种重罪,仅获刑三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其他八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赵某之所以仅仅获刑三年,是因为他存在以下可以被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一、首先他在因抢劫罪被羁押期间,积极交代了盗窃的罪行,构成自首。
二、其次他归案后积极退赔赃款,悔罪表现十分明显。
三、最后他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也是悔罪表现明显的体现。
所以法院考虑上述因素,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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