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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2-10-20 10:30:04

  盗窃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盗窃罪根据道歉情节的严重与否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入室盗窃,顾名思义,指的是进入房间,秘密窃取。

  网友咨询:

  入室盗窃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那么是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盗窃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构成盗窃罪的,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两倍以下决定罚金数额;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律师补充:

  入户盗窃,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等。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如果说确实具有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特征,也可认定为“户”。经营场所跟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应认定为“户”,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可以认定为“户”。

  “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需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如果说盗窃行为发生在户内,可行为人一开始并不是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只是临时起意盗窃不属于“入户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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