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男子欠下巨额债务,伪造法院文书骗父母帮其还款

时间:2021-07-17 05:30:05

  法院的“结案证明”“开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赔款证明”......这几份看似逼真的“法院文书”,其实是26岁的张某为了骗父母帮其还钱而伪造的法院文书。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

  伪造法院文书骗取他人信任

  张某多年来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于是以帮助他人租赁豪华婚车为名,通过伪造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租车费”“押金费”,累计骗取他人50余万元。2018年,为了骗取他人相信自己有经济能力还款,张某伪造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结案证明、民事裁定书等6份盖有法院印章的“文书”,伪造“文书”称他人欠自己94万余元。

  这次,张某将诈骗的对象转向了自己的父母,而此前父母已经替他还了数百万欠款。为了进一步骗取信任,张某将伪造的“文书”提供给父母及债权人冯某,称自己有能力还款,想让父母先帮其还款给冯某,等领取到法院的赔偿款后就还钱。获取双方信任后,张某父母同意和债权人冯某签订借款合同。

  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因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数罪并罚 获刑11年

  顺义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最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其所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法官提示:

  法院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私自伪造法院文书,伪造法院文书的行为将构成犯罪。另外,在与他人发生钱款纠纷时,如果对方提供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文书,务必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必要时可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定真伪,或拨打北京法院12368热线联系法官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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