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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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9 19:42:39
最近印度有一名小偷用透明塑料袋当面罩
闯进一家手机店盗窃
监控里这位男子的相貌被一览无余
就连拇指上有一个心形纹身也被看得清清楚楚
这...就是现代版的掩耳盗铃吧?
网友们把这位“神奇”的男子称为
“史上最没技术的小偷”!
近日,在烟台也出现了这样一位
“没技术”的偷车贼!
重点是屡教不改,每次偷车都会被抓!
14年来的生活,
不是在偷窃的路上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
真可谓是“传奇”人生!
案情介绍
11月中旬的一天,家住牟平某村的张大妈报警说道:“我家门开着,电动车放在门口,钥匙插在车上,寻思没事也就没拔,谁想突然有一个男的从门口走过来,赶着车就骑走了,怎么追也追不上!”
一名小偷堂而皇之地经过张大妈家大门,“赶”走了她的电动车,“贼胆”之大令人咋舌。同样的情景在不同地点依次上演,偷车贼作案手段之简单,过程之顺利令人不可思议。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你再会“检漏”,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公安机关通过仔细勘察和分析,终将偷车贼宋某抓获。
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宋某供述了他曾多次因盗窃被抓的经历,作案目标全是没有锁的农用车或者电动车。
2004年时,农用车在农村盛行,宋某就天天拎着摇把在牟平各个农村里晃荡,看见没锁的农用车就上前拿着“钥匙”摇开车开着便跑,得手后低价销赃潇洒一阵再如此反复。
宋某也因此成为监狱的“常客”,先后2004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6年、2017年“进驻”监狱。
法院判决
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宋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说法
宋某盗窃的手段可以说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他只盯未锁的车辆,并能屡屡得手,只因大家平时临时把车辆停在门口,自认为在眼皮底下没人敢偷,其实他恰恰利用的就是大家的这种潜意识来作案。
因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平时一定要记得锁好电动车,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旦遭受犯罪分子窃取,要迅速报警,不让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同时,法官也警告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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