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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致2死”案3人被批捕!为何同车乘客也涉罪?

时间:2019-11-01 12:56:09

2019年7月3日22时42分,河南省永城市发生追尾事故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根据永城市公安局的调查,2019年7月3日晚,在永城市东城区雪峰路南段烧烤店吃喝完毕后,三人,谭(女,23岁,无业)、刘(男,24岁,学生)、张(女,21岁,永城市企业员工)驾驶云出口55玛莎拉蒂,将刘、张拉了出来。

大约22时40分,谭恩美三人驾车前往永城市东城区地方税收巷(Local Taxation Lane)时,他们轻微擦伤了八辆汽车,其中包括万飞xx 69 Volkswagen,这八辆汽车正沿路行驶,停在路边,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后来,谭恩美开车逃走了。

大约22时42分,谭逃到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和永兴街的交叉口,追尾一辆余N0xx2L宝马在等信号灯。 致宝马轿车燃烧、车内2人(葛某,男,44岁; 贾某,男,43岁)当场死亡,一人(司机王某,男,31岁)受伤。肇事三个人在车里受伤

7月4日,公安机关对肇事汽车上涉嫌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的三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什么这三个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受到调查刑事?

谭某是富二代吗?谭家做什么生意?这辆玛莎拉蒂的价值是多少?谭后来为什么清空了他的微博? 案发后,这些热点、槽点纷纷跳出,紧紧抓住网友的眼球。

但是作为法律人,作者更关心的是 为什么不是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而是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呢?笔者通过相关案例分析,这是因为谭某醉酒交通肇事之后故意逃逸,对于这起严重事故的发生,主观上它有一种“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对社会有害的结果并允许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谭某客观上通过醉驾的危险方法,积极促成了具体危险状态和重大危害结果。

这种针对不明公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危险驾驶罪,因此应当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别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这一罪名得以成立,谭某将面临重刑,初步判断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作为乘客,为什么刘和张也被怀疑犯罪?

除了司机谭某,为什么乘客刘谋和张某也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交人可以从报告中披露的有限信息和相关案例中了解到,当司机交通肇事犯罪时,同一辆车的乘客也可能犯罪

例如,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查明刘某、张某劝说谭某醉酒驾驶,教唆、催促、指使对方驾车逃逸,最终导致发生严重事故,就应当作为这起案件的共犯来处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通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谭作为司机,酒后驾驶导致宝马乘客葛佳死亡,宝马司机王和宝马乘客刘章受伤,应负全部责任事故并对上述人员伤亡负全部责任

刘谋和张某与谭某一起喝酒。刘谋和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知道谭某喝酒,应该能够预见酒后驾车的危险和自己汽车的危险。然而,刘谋和张某仍然坐在谭某开的车里,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让危险发生。刘谋和张某对他们事故的死亡造成的损害后果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应该来而不是来的替代司机能被原谅吗?

当然不是!据警方调查,事发当晚7点左右,嫌疑人谭某驾驶玛莎拉蒂汽车,与朋友刘谋和张某在永城一家烧烤店共进晚餐。晚上10点20分,三人喝酒后回到谭某的车里 嫌疑人张某: “我说叫个代驾吧,叫代驾后代驾一直没来,然后我们就坐车上等。”据办案民警调查了解,谭某等三人喝的酒可不只一种,1瓶红酒、2瓶日式清酒,以及从商店额外购买的数瓶啤酒。

这表明刘和张在同一辆公共汽车上,对谭恩美的饮酒非常了解。 即便是张某当时叫了代驾,谭某在代驾没有到来之前进行醉驾,也不能减免任何刑事责任。

犯罪时,车里的人有机会选择离开吗?

在谭导致死亡交通事故,还有其他人发现吗?张和刘有机会下车吗?

据了解,当天晚上10点23分,嫌疑人谭某驾驶一辆载有刘谋和张某的玛莎拉蒂轿车离开停车场。 当晚大约10点36分,谭恩美的车与停在路边的几辆车相撞后被周围的人群拦住。 警察说。" 拦停以后,谭某不知道什么原因,又发动车辆,对其他车辆又剐蹭以后,然后逃逸。

此时坐在玛莎拉蒂上 刘某、张某已经明知谭某属于酒后驾车,已经产生了8起交通事故,并且被拦停,但是他们依旧没有选择下车,也没有及时阻止谭某驾车逃逸,从而为最终悲剧的发生埋下伏笔。

作为一名乘客,如果我发现司机喝醉了,我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刘谋和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知道谭某在喝酒,应该预见到酒后驾车的危险以及自己驾车的危险。然而,刘谋和张某仍然坐了谭某开的车,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任由危险发生,并最终遭受了后果。 作为乘客,我们应该坚决避免上司机的车,但有时我们发现司机只是在上车后才喝醉。作者提出了三点建议供参考:

首先,不应该试图强迫醉酒司机讲道理,避免他们的驾驶情绪失控,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乘客尽量找借口靠边下车。

其次,如果醉酒司机拒绝乘客下车的请求,为了避免严重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并遵循警方的指示。

最后,如果涉及到饮酒场合,朋友们必须事先被警告不要开车,即使开车,也请代表开车,否则饮酒后,不仅我们的生命安全会受到损害,而且公共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一些网民问:“我真的不确定我血液中的酒精是否分解了,因为我一夜之间宿醉了。我该怎么办?”一些游客做了一个教科书式的示范:7月7日,两名河南游客走到湖北高速交警巴东大队,自愿要求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因为他们前一天晚上喝醉了,他们担心自己可能涉及酒后驾车,所以他们特地来这里做测试。 结果一个人的指标正常,另一个人测试后不能开车。 两人临走前,得到了交警的表扬: 觉悟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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