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超市把抓小偷当生意?犯法!

时间:2019-11-01 12:55:41

我们都听说过“警察抓小偷”,但是你听说过“超市抓小偷”吗?最近,一家大润发在抓到小偷后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引起了网民的争议。

近日,江苏宿迁大润发超市的一名前员工表示,超市在抓到小偷后,将以通知学校、家庭或单位为由威胁小偷,并处以10至20次罚款。

超市有权惩罚小偷吗?超市行为涉嫌敲诈吗?

律师们说:

首先,超市没有执法权。 在讨论与行动相统一的制度下,我国的行政执法权属于法律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司法权完全属于人民法院,监督权法律属于人民检察院。 涉及罚款、刑事起诉、审判等职能属于相应的国家机关。超市不能私下罚款。

其次,超市及其相关人员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要结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分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两高”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因被害人过错、因维权行为等发生敲诈勒索行为的不认定为犯罪。但如果超市相关人员在维权过程中超出必要限度,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根据刑事程序法第84条的规定,超市可以立即扣押正在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人,并将其交给公安机关。也就是说,超市应该先把证据整理好,报警,或者扣押,交公安机关处理。私人惩罚不能代替公共惩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程序法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a)正在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

(二)档案通缉;

(三)越狱;

(4)被追捕

目前,宿迁市阜康路派出所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小偷当然是可恶的,但是抓小偷也是捍卫自己权利的合法权利。 然而,如果抓小偷被视为一种生意,甚至“私刑”被用来控制邪恶,权利保护将变成侵权,甚至涉嫌违法。 如果有人后来遇到小偷,他们都会采取这种私设法庭的方法,难道他们不会回到“针锋相对”的原始社会吗?因此,如果你遇到一个小偷,你仍然应该把他交给法律,不要空谈而走,这样才能“犯法”和纠正“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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