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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知名大学教授”热恋,将银行卡交其理财,结果……

时间:2019-11-24 05:30:12

   乔某谎称自己是大学教授,在网络的另一端追求唐女士。唐女士多次回家见乔某并坠入爱河。 但是当他们谈论婚姻时,乔突然失去了他的联盟。 唐女士交给乔的银行卡里有200多万元钱不见了。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诈骗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20万元,责令乔某退赔违法所得。

  基本案情

  2014年上半年,乔认识了一位上海女性,唐女士,她通过互联网生活在日本。 他谎称自己是某知名大学教授、离异、自有住房等,对唐女士展开追求。同年7月唐女士回国,期间乔某带着唐女士参观了一所大学校园, 谎言是他在那里工作。 唐女士对乔某的身份信以为真,与他确定恋爱关系并准备结婚。

   同年8月,唐女士将一张浦东发展银行卡和一张有相关证券账户的中国银行卡以及她的身份证交给乔保管。她告诉她银行卡密码、股票账户密码等。委托她帮助管理金融产品。然后唐女士回到了日本

  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 乔某以购买理财产品为名向唐女士报告资金去向,但实际上将卡内共计200余万元陆续转至自己的银行账户或取出。2015年6月至8月,乔石还声称,他举办展览需要付费,并以借款的名义从唐骏的弟弟唐骏那里总共获得了7.5万元。 后归还了其中4.5万元。

   2015年8月,乔因无力偿还贷款而逃离。唐女士发现乔失去了联系,银行卡里所有的钱都不见了。 8月24日,他和他的弟弟唐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9月,公安机关在网上追捕乔。 2018年6月2日,乔向公安机关自首

   经过调查,乔不仅是所谓的大学教授,而且还有无数的犯罪记录。1999年7月,他因盗窃被判处8个月监禁。2003年10月,他因诈骗被判处4年监禁。 此外,乔没有离婚,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只是看中她的钱。

  一审法院认为:

   乔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大量使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乔石还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因为乔自首了,根据法律他可以得到更轻的处罚。 据此,乔石犯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0万元、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0.2万元。命令乔归还非法收入

   一审判决后,乔石向上海市第二中学提起上诉 乔某指出,唐女士将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她保管,并告诉她密码。唐女士对银行提款和转账了如指掌。她只是不知道钱的真正用途,这并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关于原判决中的欺诈部分,乔某认为他和唐先生是贷款关系。

   乔的辩护人指出,银行卡和密码是唐女士自愿交给乔的,属于唐女士对乔的授权。因此,乔从唐女士的银行卡中取款不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不符合信用卡欺诈的构成要件,应被认定为欺诈 乔石向唐先生借款属于普通私人借款,不应被视为欺诈。

  听后,上海第二中学认为:

   在爱上唐女士的过程中,乔谎称自己是大学教授,这导致唐女士基于对自己银行卡、身份证和密码的虚假信任,委托乔管理金融产品。 两人在微信上的聊天记录证实,乔谎报有财务管理方法,捏造回报率和截止日期等。在保管银行卡的过程中,导致唐女士同意处理卡上的钱。 乔石承认了上述事实,并表示他曾用这笔钱在网上赌博和买彩票等。 乔某以欺骗手段获得被害人的授权,从被害人银行卡转移资金不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应依法作为欺诈行为予以处罚。 关于乔先生骗取唐先生钱财的行为,经过调查,唐先生错误地认为乔先生的借款理由是基于乔先生虚构的职业及其与唐女士的关系。 从本质上说,乔石犯有以借款为名的欺诈罪,这也应依法作为欺诈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上海市第二中学认为,上诉人乔某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大,构成欺诈。 乔自首了,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在此基础上,做出了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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