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约定服务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时间:2024-06-17 10:30:08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应当为其工作的年限。近年来,企业为了留住人才,通过订立服务协议的方式,与员工约定服务期限,让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服务。

  网友咨询:

  约定服务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专业技术培训是用人单位委托具有培训或者教育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培训,并且支付了相关的培训费用,而且培训费数额应当是比较大额的。

  律师补充:

  新员工的岗前培训与专业技术培训不是一回事,岗前培训,一般是指新员工入职后正式工作前必须经过的岗位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岗位安全知识、岗位职责等,对于基本性的培训活动,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有关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并非专业技术培训,而是一般的职业培训,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约定的服务期将不会被仲裁机构或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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