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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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0 03:43:30
不少企业为了管理上的便利,防止员工互相攀比,减少员工冲突和流失,在规章制度中载明薪酬保密条款,如有违反的,轻则警告处分,重则解除辞退。企业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为何两个案子的判决完全不一样呢。
劳动法小宝和大家一起来探讨。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规定薪酬必须保密,也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实施薪酬保密制度。法无明文规定情况下,薪酬保密条款的制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但在用工实践中,因为企业滥用薪酬保密制度的权利,对劳动者进行不合理的控制,某种程度上会与《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产生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有一种观点是,员工对同等岗位下其他员工的待遇是应该有知情权的,这是了解本单位是否同工同酬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同工同酬的前提。从这个层面来看,薪酬保密制度显然损害了员工的同工同酬权利,是不合法的。
另一种说法是,“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仅是原则性规定,劳动法规中并没有对薪资公开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不能作为禁止企业薪酬保密的直接法律依据。同工同酬原则应当体现在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当中,而不是薪酬公开。
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薪酬保密制度的合法性也是有争议的,但大部分法院都认为“薪酬保密制度”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仍然按照一般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原则进行,同时对于薪酬保密制度的合理范围也有所明确,即薪酬保密制度的内容必须要具备合理性,主要从适用岗位、惩处标准、影响程度等方面考量。
适用岗位: 对于核心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以及难以量化考核的岗位,采用薪酬保密制度具有合理性;如果只是一般性的岗位,彼此间薪酬差别不会太大,采用薪酬保密制度就不尽合理了。
惩处标准: 员工违反了薪酬保密协议,惩处措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严重程度作出合理的惩处,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警告或记过处分,而不是直接辞退处理。
造成后果: 员工违反薪酬制度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也要从合理性层面进行考量。假如员工仅仅在有限的范围内泄露薪资,造成影响不大,也不足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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