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划分责任?

时间:2019-11-06 20:40:40

  前段时间一则新交规引起了热议!机动车不主动避让过马路的行人将被处以200元3分的处罚。这条新规一出,引起一片热议,各种讨论、各种质疑!主要的问题就是集中在过马路的行人身上,因为这种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实在是太有名了。

  网友咨询: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时如何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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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总结: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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