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如何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

时间:2022-10-12 05:30:0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网友咨询:

  如何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有三七比例、全责、五五比例,一般是以双方的过错程度为主并结合过错行为的作用力确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视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既然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在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赔偿责任时,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双方在交通事故过程中过错的证据之一,并非是唯一证据,交通事故责任并不一定等同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