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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能否直接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时间:2024-07-16 10:30:09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每个家庭成员都有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主张权利。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能否直接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律师解答:

  不能。

  婚姻意味着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每个家庭成员对于家庭共有财产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应当由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进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尚无行为能力,其父母或者家庭中的其他近亲属是其监护人,因而未成年人虽然也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但其共有权的行使要由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理。夫妻离婚能分割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某项财产中还有其他人的财产权益,夫妻两人不能直接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律师补充:

  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二)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三)家庭共有财产由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四)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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