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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彩礼能不能返还?

时间:2022-10-26 05:30:02

提到“结婚”这个词,人们可能立马就能想到“彩礼”,随着社会的发展,彩礼的数额不断上升,在日常生活中,婚姻缔结双方因彩礼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许多朋友最关心的是,彩礼能不能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结婚之后不管多久都可以退还彩礼;一旦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的话,只要是这三种情形,法院一般会支持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实践中,彩礼返还比例的规定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

要注意,即使离婚,这几种情况下也可以不返还彩礼,比如:

1、双方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很长时间的。

2、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证但是一起同居并且生育了子女的。

3、没有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4、不要求离婚,只要求退还彩礼的。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6、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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