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学不会自救,不想孤独终老,只能互助收尸了?

时间:2020-08-16 10:30:06

  对于一些失去伴侣的老人来说

  子女的离开,也就意味着

  他们开启了独居生活

  但是要注意了

  老人在独居生活中

  可能会有很多安全隐患

  前段时间,在安徽蚌埠一小区内

  有居民总是能听到

  脸盆的敲击声

  当她顺着声音寻找时

  竟然发现对面楼内

  有一名老人倒在阳台和客厅中间的门槛处

  于是赶紧报警求助

  经过家属允许

  消防员破门而入,将摔倒的老人

  搬运到卧室内

  据老人介绍,他是自己一个人独居的

  在4天前他准备去阳台时

  不慎摔倒在地

  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起身

  就这样,老人在阳台上躺了4天

  在此期间老人一直滴水未进

  身体越来越虚弱

  靠敲击脸盆发出声音才被人发现

  随后消防员买来水给老人喂下

  可能是太渴了,老人接过矿泉水

  一口气喝掉一瓶

  之后还颤抖着抱拳对救援人员

  表示感谢

  若不是老人的女儿赶来

  也许很多人都以为该老人是孤寡老人

  女儿则表示自己有20天没来看老人了

  现场民警告诉她

  要多回家看看,这次要不是有邻居发现

  后果不堪设想

  在确定老人安全后

  消防员和民警们才离开

  老人家里的饭菜都已发霉

  现如今不少年轻人竟也开始担心自己会变成孤寡老人面临“孤独死”的困境

  也许大家会觉得

  这些年轻人的担心未免太杞人忧天

  但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

  “老无所依”的情况确实很多

  不过办理遗赠扶养协议

  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养老问题

  做到“老有所依”

  所谓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属于双方的法律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经过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面解决了老人晚年生活问题,另一方面保证照顾老人的人合理取得相应的回报。

  有人又问

  一旦老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由谁行使监护权以保障其在世时

  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

  这就要提到“意定监护”了

  “意定监护”是在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中的新规定,并在今年颁布的《民法典》中再次得到确认。区别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就是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该制度的设立正是为了解决部分人老无所依的问题。为了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协议的真实性,通常这个“书面”过程都会办理公证。

  遗赠抚养协议和意定监护公证

  相当于给未来上了一份“双重”保险

  你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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