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走什么程序能让房子归独生女一人所有

时间:2020-08-15 05:30:03

  问:

  父母名下有套房产,年初父亲去世,未留遗嘱,膝下只有一个女儿。目前这套房子处于待拆迁的阶段。母亲打算由她再出点钱再加上这套房的拆迁款换个大的,给女儿一个保障。想咨询一下,走什么程序能让房子归独生女一人所有,而不是归女儿夫妻共同所有。

  答:

  母亲可考虑将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指定赠与女儿一人,或写明遗嘱,指定由女儿一人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你陈述的情形,父亲过世后,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留有遗嘱,该房产二分之一份额属于父亲的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你母亲和你,继承后你母亲享该房产四分之三的份额,剩余四分之一,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女儿按照法定继承继承财产后,该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母亲想让新购的房产归女儿一人所有,可以先让女儿明确放弃继承,由母亲自己完全获得待拆迁的房产。在获得全部拆迁款后所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母亲可以将其赠与给女儿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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