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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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0 02:18:10
典型的忠诚协议,如过错方违反协议,他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那么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呢?
南京曾有一对夫妻前往公证处公正其“忠诚协议”但被公证处以显失公平拒绝。妻子放弃高薪的工作抚育二胎。丈夫生活日渐忙碌,为安妻子的心,两人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如果丈夫出轨,他将放弃全部财产。
我国的生育政策经历了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最后全面二孩的转变,可以预见,未来国家将进一步放宽人口政策。
但随着传统对女性角色的期待,要求有工作的女性辞职养育二胎,忠诚协议再次被热议。
一、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对“婚姻忠诚”价值的追求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忠诚协议维护了婚姻中的忠诚价值,是婚姻中的“向心力”。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间约定婚姻存续和婚前财产归属的效力,忠诚协议是意思自治的体现,充分体现了其对自己财产的自主权和决定权。
二、忠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
有观点认为,忠实义务只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能上升为法律规范。
由于有些忠诚协议中的财产涉及数额极大,也可能是《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中的显失公平。笔者认为,它不符合利用“危困状态”的条件。但实践中,如果涉及较大额财产,经过法官自由裁量,一般被认定部分有效。
忠诚是婚姻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它签订目的并不在于财产,希望每个人都能择一城终老,择一人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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