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老公的赌债,我要还吗?

时间:2019-11-09 2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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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精要:

  宋女士的丈夫黄先生一直有赌博的嗜好,双方因此多次争吵,黄先生每次都信誓旦旦承诺不再赌博,但却一次次食言,屡教不改。某日,几个陌生人找到宋女士,说是其丈夫黄先生因赌博跟他们借款近百万元,要求宋女士还债,并拿出了黄先生亲自出具的借条。宋女士对此完全不知情,请教律师,如果离婚,是否有义务偿还丈夫的赌债?

  律师解答: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合意或者一方对外举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但一方赌博所负的债务,因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所以应由举债人自己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是我国法律

  明令禁止的,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债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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