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二手平台上购买商品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时间:2025-05-08 12:01:14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二手交易平台如闲鱼、转转等已成为消费者处理闲置物品和购买高性价比商品的重要渠道。与传统电商平台不同,二手交易的特殊性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其中"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适用性尤为引人关注。

  网友咨询:

       二手平台上购买商品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律师解答: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一制度旨在解决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无法直接查验商品的局限性,平衡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手商品交易具有其独特性:商品通常为使用过的非新品,存在一定程度的折旧;交易主体多为个人而非商家;商品描述往往基于卖家主观判断,难以完全客观。如果二手交易平台的个人用户出售的是自有闲置物品,通常不具有营利性质,因此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这种情况下,买家和卖家应通过平台规则或双方协商解决退货问题‌。对于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商品的销售者,其销售行为被视为经营活动,因此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律师补充: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