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23-11-18 10:30:09
在夫妻离婚后,孩子一般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此时就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了,但在确定后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也是可以变更的,那么,变更孩子抚养权究竟有哪些条件呢?
网友咨询: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哪些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律师补充:
变更抚养关系的途径具体包括:
1、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2、诉讼变更。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