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22-12-22 10:30:13
目前解决离婚纠纷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男女任意一方认为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怎么办?
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这里的“拒绝抚养”,应理解为不管父母有无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只要父母明确表示不抚养子女即满足规定。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是处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表示不抚养子女情形下,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的裁判依据。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而抚养义务主要表现为给付抚养费或直接照顾日常生活,本质上都是一种给付行为,故在裁判尚未作出的情形下,为确保子女不因离婚诉讼期间内,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受不利影响,可以责令父母一方作出一定行为,也即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的抚养行为。
律师补充: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义务必须履行。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违背了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