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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

时间:2024-04-21 05:30:03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

  律师解答:

  抚养费,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还包括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协议离婚的,如果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胜诉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的,对方不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补充: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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